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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法院对信息调研工作实施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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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菏泽市人民法院注重信息调研在审判管理工作中决策、修正、透明、推动等“无形价值”的作用,本着“出精品、投精料”的激励原则,对信息调研工作实施重奖:1.信息调研成果各级报刊釆用的,以稿酬汇单为准,5倍于稿酬奖励。2.设立信息调研单项奖。
作者 赵圣寅
机构地区 菏泽中院
出处 《山东审判》 1995年第10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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