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商业银行稳健运行的法律保障——兼论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法律关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商业银行法》是继《中国人民银行法》之后,从199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又一部金融基本法。《商业银行法》不仅肯定了商业银行包括国有专业银行改革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而且也借鉴了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法的科学方法,为我国商业银行步入国际金融市场轨道提供了法律依据。一、《商业银行法》的颁布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首先,《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实施,从法律上确立了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和法律地位。因此,要求其他金融性法律、法规与之配套,《商业银行法》适应了这一客观要求而出台。这不仅是当前和今后我国金融制度的一项重要基本建设。
作者 姚彦文
机构地区 云南省人民银行
出处 《时代金融》 1995年第10期42-44,共3页 Times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