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上海拥有出租汽车3.1万辆,占机动车(不含02牌照)总数的8.4%。随着出租行业的发展,出租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在日益增加。据统计,1994年在本市道路上出租汽车共发生3150起上报交通责任事故,其中死亡30人,受伤347人,车物直接经济损失2103万余元。这四项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1.82倍、1.73倍、1.28倍、1.95倍。全市机动车责任事故的28%,是出租车驾驶员造成的。
出处
《交通与运输》
1995年第3期22-23,共2页
Traffic & Transpor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