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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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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乔英武,朱国华找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在审判实践中,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还应赔偿交通费、住宿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补助费、残废者致残前...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25-26,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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