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历厂企业化取费试点后,1994年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建设部等五个单位《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问题的批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建为企业,不是简单地更换个名称,要着重经营机制转换,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但工程勘察设汁单位的事业性的功能仍然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是直接或间接地为上从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出处
《技术经济》
1995年第9期57-58,28,共3页
Journal of Technolog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