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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立法工作 促进广西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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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提出的这一重要任务,根据广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及邓小平同志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做好经济立法工作,促进广西经济发展。法制建设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它们密切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增强法律意识是思想基础,从当前我国法律建设的现状看,第一位的任务是加快立法特别是市场经济立法,这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制定了不少法律,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的许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核心的民商立法尤其薄弱。已经制定的法律中,有些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作出修改、补充或废止,立法的任务十分繁重。广西的经济立法是省级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补充,我们必须紧跟国家的立法步伐,加强经济立法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作者 张敦颢
出处 《市场论坛》 1995年第1期4-9,共6页 Marke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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