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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商办工业企业纳税有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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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明确关于商办工业企业税收问题,主要内容有:一、为避免同类企业的相互攀比,商办工业企业不再减免增值税;二、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的今明两年继续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
出处 《新农村》 1995年第1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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