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由此,人民银行确立近期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在全国三十五个大中城市进行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并且为保证合作银行顺利组建和正常运行,已先后在京、沪、深圳、石家庄五个城市进行试点.可以说,目前我国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正处于紧锣密鼓之中.为了有助于我国合作银行的建立与发展,笔者不揣冒见,特对合作银行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一分析,并据此提出我们的意见,以就教于同行.
出处
《征信》
1995年第6期66-69,共4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