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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银行设立贷款风险基金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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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资金分配给制,由于行政于预,由于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的缺乏,银行视为“第二财政”,根本就谈不上风险,因而在观念上,功能上都不具备风险机制——即对风险感应、预防和疏散、排除等的能力系统.目前,由于金融体制改革仍处于摸索阶段,金融市场风险环境的缺乏,风险当事人与风险承担者的分离,以及利率体制、金融体制、人事体制、行政干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专业银行仍然没有真正承担风险.但风险却客观存在,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经营过程(即商品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结果.实际上当某种行为可能出现两种以上的结果时,实际上就产生了风险问题,作为资金这一特殊商品的运动形式之一,银行的贷款行为也存在收得回、收不回、部分收回以及利息损失等多种结果,它必然由于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而存在风险问题,银行企业化要求专业银行具备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等能力,那么如何预防和弥补贷款风险便成为企业化银行所必须研究和采取对策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人认为,在目前金融理论界提出的诸多对策中,首要的设立贷款风险基金.
作者 农文卿
出处 《征信》 1995年第5期55-56,共2页 Credit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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