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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办科技企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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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为发展民办科技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保障民办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民办科技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创办的,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出处 《云南民营科技》 1995年第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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