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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收入申报于群众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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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已颁布实施,从上半年申报情况看,笔者以为,只有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建立收入申报制度的目的.干部收入情况仅靠组织监督是不够的.干部家庭经济来源比较复杂,即使向组织申报,组织也未必能逐户调查核实.这就可能出现报只管报、听只管听的情况.久而久之,申报就会流于形式.
作者 陈桂申
机构地区 山东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2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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