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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修辞原则与实现语言表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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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教学大纲》规定了中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目标:准确、连贯、得体。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掌握修辞的总原则。这二者之间既是条件关系,又是同一关系。修辞总原则(叫"总原则",是因为还有其他一些细小的原则)。
出处 《语文学习》 1995年第6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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