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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后的日本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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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选区制、中选区制、大选区制在历史上都采用过;这次政改导人小选区与比例代表区并立制;并立制大体上有利于大政党,因而小党合并乃是大势所趋。日本从1989年开始提出以改革现行选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改革。这一改革历经5年磨难,终于在1994年年底告一段落。国会先后审议通过的有关政治改革的法案大致有以下几个:1994年第128届国会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众议院议员选区划分审议会设置法案》、《政治资金限制法修正案》和《政党助成法案》以及第131届国会的《小选区划分法案》、《政党法人资格法案》和《防止腐败法案》。归纳起来,主要内容是:有关众议院议员选举制度的改革第一,在众议院议员选举(也称大选)中。
作者 王新生
出处 《世界知识》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12-13,共2页 World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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