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农产品商品化是近代东北社会经济变迁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标志着当时东北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且深刻地影响到了后来东北社会生活的历史进程.对此,本文试作如下探讨.东北农产品的商品化,最早大致可追溯到1861年的营口开埠.清代前期,东北农业主要集中在辽东一带,乾嘉年间曾有大量余粮运往关内.但当时辽东是清朝“留都”盛京的所在地,王公大臣聚集之处,农产品主要用于供奉王公贵族、八旗驻兵及官府衙门,剩余部分十分有限.而且清政府为了保障盛京地区的粮食供给,对“奉天、直隶海船往来,贩运米豆杂粮,向有例禁”.①限制了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致使东北农业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的相对静止状态.
出处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1995年第4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Shiyan Technical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