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改革传统的贷款计息余额表之我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新的贷款计息方法出台后,各项贷款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再分段计息;银行同意展期的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期限累计计算,改按当日公告利率,贷款逾期后,从逾期之日起,改按当日公告的贷款利率加收利息。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新借一年期以上贷款其利率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这样一来,同一科目中贷款户的借款日期不同,贷款形态不同,其利率都可能各不相同。因此,传统的按科目、分户抄制贷款计息余额表已不再适用。改革传统的贷款计息余额表办法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如何改革?行家们各执己见。其主要观点有两点:其一、延用传统的贷款计息余额表。有人提出:“把按贷款科目、分户帐抄写余额表改为以借款借据逐份抄写余额表计息”;还有人提出:“按贷款科目、分户帐抄写余额表的同时,再根据贷款的不同利率分户。
机构地区 农行高邮市支行
出处 《江苏农村金融》 1995年第11期32-33,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