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达标”意即达到规定标准,“验收”则是按照标准去检验工作质量是否达到了要求。“达标”与“验收”无异对各专业部门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督导促进作用。然而,近几年来,在某些基层部门的“达标”与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之间却形成了一种不应有的默契,它既失去了“达标”的特殊意义,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其结果是百害而无一利,使“达标”流于形式。 其一,“情面达标。”“达标”者与“验收”者或因某种关系,或是老熟人、老朋友,碍于私人情面,工作质量虽未达到规定要求,确也榜上有名。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5年第6期44-44,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