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不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银行过渡时期应实行优惠保护政策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为了避免不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拉得太远,以实现“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对不发达地区农村合作银行过渡时期的发展问题应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国家应给予优惠保护政策。 1、对发放的农业贷款应实行免税政策,并执行国家的基准利率,以鼓励农村合作银行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无论在什么经济体制下。
作者 许晓中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5年第3期40-40,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