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信用社实行股份制改造,是转换信用社经济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在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中求得长足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促进内部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目前信用社的经营好坏、效益的高低,与社员毫无关系,他们既不指望从信用社经营盈利中分得红利,更没想到为信用社经营承担风险,完全是信用社内部职工的事。因此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股份制后,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同享、风险同担”的原则,各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要参与管理,强化监督机制,抵制各种“人情、关系、条子”贷款,促使其把资金用到风险最小而利润最大的项目上,使资金得到良性循环。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5年第3期40-40,共1页
China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