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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贷款通则》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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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于1995年7月27日颁布了《贷款通则》,《贷款通则》的实施,对规范贷款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质量,加速信贷资金周转等,具有重大意义。笔者通过学习《贷款通则》,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在此谈点浅见。 一、《贷款通则》的实施有利于银行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贷款通则》要求把银行贷款效益放在首位,要求借款人必须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为了解决专业银行长期代垫资金发放委托贷款的问题,通则对委托贷款进行了明确规定,指出: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收取手续费,不得代垫资金。为了解决专业银行发放贴息贷款贴息资金长期不能到位的情况,通则要求贷款贴息应当坚持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由利息贴补者直接补偿给借款人。为确保银行贷款效益。
作者 范明树
机构地区 湖北省房县农行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1995年第12期31-32,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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