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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B/T1.1-1993中引用标准引言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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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GB/T1.1—1993在“4.3.3”条中规定,应列出正文中引用的标准文件(主要是标准)的一览表,……该一览表应由下列引言开头: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这一段特定的导语,等同采用了国际导则第3部分的相应内容,与我国多年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概念有很大差别,它反映了国际社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标准性质和特点的认识,对于所引用标准的条文在法规性和政策性上做了明确的规定。因此,这段导语十分重要。 但是这段导语,GB/T1.1—1993在“4.3.3”条的规定和第2章的引用文字与GB/T1.22—1993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的第2章引用文字略有不同。前者在“探讨”“使用”两词之间写了顿号,后者在“探讨”“使用”之间无顿号。由于这个细微的差别,可能引起使用标准的各方对所引用标准的版本问题的理解发生歧义。 众所周知,汉语中顿号用在词与词之间是表示两词处于并列关系的。因此,“探讨、使用”两个动词都是句子的谓语成分,应理解为“探讨和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的含义。即当所引用的标准被修订后。
作者 宋其玉
出处 《核标准计量与质量》 1995年第4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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