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某女30岁,农民,1992年10月16日因纠纷被人用木棍打击头部,当时觉头痛、头晕,无昏迷、呕吐现象。在卫生院治疗无效,于11月26日到县医院查脑电图,中等异常。口服脑复康、脑力静等治疗,1月后复查脑电图,基本正常,但头痛、头晕仍未好转。1993年3月2日转县医院住院治疗。主诉:头痛、头晕加重,纳差,常有呕吐,记忆力减退。体检:生命体征均正常,瞳孔等大等圆,对光反射灵敏,四肢肌张力正常,关节活动自如,霍夫曼氏阴性,眼底检查正常,右巴彬氏征阳性。头颅摄片未见骨折,颅内外无异常发现。3月5日上午输注葡萄糖时,突然出现嗜睡,深呼吸,牙关紧闭,两眼球固定,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经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死亡。
出处
《刑事技术》
1995年第6期49-49,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