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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增加了农机配件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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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支援农业,国家对农机产品和农机产品的生产企业,一直给予扶持政策,配件也同样享受。1983年以前国家对农机企业给予经销倒挂和补贴,同时实行减免税。1983年民用机械的增值税定为10%,农机定为6%。1984年民机调整为14%,农机仍执行6%。
出处 《农机市场》 1995年第4期22-23,共2页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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