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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知识产权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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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法规对专利、版权、商标、未泄露的信息工业设计提供保护,自从1994年以来,对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也实行保护。但是,除商标之外,香港目前还不存在专利和工业设计的原始授权。目前香港地区计划要有自己紧跟国际标准的版权法律,并在1997年之前建立一个为工业设计登记注册的法律和管理体系。专利所有人通过在联合王国香港专利局或联合王国欧洲专利局登记注册可以获得专利保护。在这两种情况下,在香港的保护自香港的注册证发出之日起,并且只要该专利在联合王国有效,它就可以在香港继续得到保护。然而,目前立法建议规定,香港独立专利的授权,过去在欧洲专利局获得的专利注册,以后要在中国专利局注册。专利在香港的保护期限为20年。
作者 邱松年
出处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1995年第8期26-26,共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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