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直接或者通过委托代理从事进出口贸易、对外补偿贸易及其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江西商检局)管理全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5年第1期4-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