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推进本省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经费,是指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及其他渠道筹措的经费。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保证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稳定和逐年增长。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的检查监督。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5年第1期7-11,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