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原告能否收回这2500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原告某甲在上班途中遗失金项链一条,价值3000余元。经查找,未有下落,遂于公众场合许诺:谁拾得后归还,愿重金酬谢。数日后,原告听说邻村某乙拾得金项链一条,便于次日到乙单位,请求乙单位领导做乙工作,拿出项链让其辨认,若确为自己所失之项链,收回后将以重金酬谢。乙表示,只要原告拿出2500元,就同意交出项链让其辨认。原告无奈之下,答应了乙的要求。
作者 顾江平
出处 《法制与经济》 1995年第1期39-3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