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的书写活动,是一种有规律的生理机能活动,能反映出一定的习惯。这种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因此,笔迹就其实质来说,乃是书写动作习惯的外部表现。而人的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的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它能够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改变。因此,摹仿别人的笔迹,通过科学的检验,也能发现其书写运动的规律,确定书写习惯,认定书写人。 一、摹仿笔迹的特点 书写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依照他人的笔迹特征写成一定的文书,这种文书的笔迹,称为摹仿笔迹。比如犯罪人为了印制反革命传单,或伪造存单而冒领现金,或在空白支票、空白单据上摹仿他人的签字笔迹,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等等。
出处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3期42-43,共2页
Journal of Guizhou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