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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有万名优秀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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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省人事厅、省计委、省教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今年从优秀民办教师中选招公办教师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的选招指标共计10000名,凡1985年登记在编并颁发任教证书的民办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选招范围。1.1978年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省以上劳动模范(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下同)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教龄1O年以上的,以及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教龄15年以上的;授予市地劳动模范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职务、教龄15年以上的,以及受聘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教龄20年以上的。2.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教龄18年以上的,以及受聘中学二级教师。
作者 乔鹤鸣
出处 《山东教育》 1994年第3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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