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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 股份公司的合并、分立、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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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股份公司的合并股份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并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行为。公司在进行合并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也称兼并,指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合并时,其中一个公司存续,另外的公司则被解散,不复存在,其财产转给存续的公司。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进行合并时,原有的公司均被解散,而另外再设立一个新的公司。
出处 《船艇》 1994年第4期33-33,共1页 Ships & Ya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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