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开展职业培训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十九世纪,手工业和行会制度为工业化取代以后,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就有了改变。当时的“工业法典”已经规定:学徒要按照地方当局制定的法律先接受培训,雇主要给予学徒必需的学习时间和费用。同时还规定了只有熟练工人才能从事徒工培训工作;学徒学习期满要经过考试(测验、考核等)才能转为技术工人。本世纪二十年代,德国已形成了所谓的“双元制”(又可译为“双轨制”)。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制订了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的专业目录,有关部门同时制订了相应的培训标准。1969年,德国政府颁布了“职业培训法”。此后,虽然有所发展变化,但基本模式仍保留至今。
出处
《职业教育研究》
1994年第1期29-30,共2页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