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海南省农用拖拉机委托农机部门管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海南省决定,从6月6日起,农用拖拉机由省公安车管机关正式委托移交给省农机部门管理。并明确以下四项职权: 一是农用拖拉机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以及有关表册,统一由省公安管理机关印制,并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工本费计价,调拨给省农机监理部门核发。
作者 谭家汉
机构地区 琼海市农机局
出处 《农机推广》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27-2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