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不仅是法制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亟待改善的薄弱环节。因而,认真研究目前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找出对策,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和重要的问题,本文想就此问题略作探讨: 一、当前广西的执法状况及其主要问题和原因 执法,是指执行、实施法律和法规之行为。我国的执法可分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执法两个大类,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包括:国家治安行政、工商行政、税务行政、资源行政(土地、矿产、森林)、海关行政、交通运输行政、卫生行政和环境保护行政等国家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执行实施各有关部门行政法律、法规之行为。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4年第1期8-12,共5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