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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打假”的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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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实行"连带责任制"。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可向法院起诉.被告可以是商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销售环节上的经手人。法院不仅对商品的生产者进行判决,还要判决商品的部件提供者、原材料生产者以及商品的销售者。2、处以高额罚款。美国对生产批发和销售伪劣商品者除判处监禁外,并处以25-100万美元罚款。3、采取刑罚手段.有的国家对生产。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1994年第5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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