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武干部和民兵干部不能竞争上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目前有些厂矿企业把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引入人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管理,实行竞争上岗。笔者认为这样做不妥,也不符合中央精神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明确规定,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配备由县人民武装部和所在单位提名,县委审定,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命令公布。《民兵工作条令》规定:“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
作者 张承发
出处 《中国民兵》 1994年第6期17-1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