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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之治与清初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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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朝统治集团在进关以后,对明代的官场恶习曾大力矫治,首先是取缔冗官和贪官。多尔衮很重视惩治贪赃枉法。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朝宣布建都北京,为庆祝开国,大赦天下,但官吏犯贪污罪不在大赦之内。多尔衮说:“国之安危,全在官僚之贪廉。官若忠廉,则贤才向用。功绩获彰,庶务皆得其理,天下何患不治。”顺治二年颁布严惩贪污的律令。
作者 掘夫
出处 《文史杂志》 1994年第4期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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