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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书法教学的特殊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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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教学是由书法练习、书法技能、书法创作、书法知识、书法理论、教与学诸因素构成的。从教学结构看、教师是以书法理论、书法知识的指导为中心要素来教学的。学生是以大量的,基本的书法临习实践技能训练为中心要素来学习的。这样,在书法教学活动诸因素中,大量的书法临习实践,技能训练是最基本的主导因素,而书法知识和书法理论的讲授是不可缺的配套因素,从而决定了书法教学的特殊性。
作者 王小幸
出处 《书法艺术》 1994年第2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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