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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恢复征收双重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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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宜昌市及所辖二市七县为加快通信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长江三峡建设工程”,自1994年4月1日起,恢复收取省市双重附加费,给据邮件每件由省定0.30元改为0.50元。 宜昌自1992年12月25日起自行征收地方通信建设开发费,给据邮件每件0.20元。1993年1月1日起,湖北全省征收邮政建设开发费。
出处 《上海集邮》 1994年第6期37-37,共1页 Shanghai Phil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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