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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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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确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周成江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这说明纳税人实际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其中一部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利润中抵减的...
作者 周成江
出处 《财会研究》 1994年第11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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