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是执行公安部新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第一年,一年的探索和实践,使我们在刑事案件立案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刑事案件立案不足的问题。最近我们组成专门班子,选择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可比性的4个乡镇列为调查范围,对去年刑事、治安等报警案件的立案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和分析。以此推算出93年全县刑事案件实际发案数约为上报数的三倍多,这个数字虽不准确,但足以反映出刑事案件立案严重不足的情况调查发现,形成目前立案严重不足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4年第5期13-14,共2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