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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恶势力”及铲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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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历史上看,恶势力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在旧中国,一些地痞、流氓、无赖与反动政权的官僚买办相勾结,纠合成社会恶势力,官匪一家,警匪联手,占地为王,无恶不作,欺压百性,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统治人民的社会支柱之一。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暴风骤雨式的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强有力措施,迅速彻底地铲除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社会毒瘤——恶势力。一直到七十年代中期,在人民民主专政强大威慑力之下,恶势力难有复萌。
机构地区 南京市公安局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1994年第1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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