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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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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北京市文物局王辅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中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说明标志,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立专门的机...
作者 王辅宇
机构地区 北京市文物局
出处 《北京档案》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14-14,共1页 Beiji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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