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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管期限应改为“永久”与“非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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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档案保管期限应改为“永久”与“非永久”宜宾市档案局肖华铭笔者以为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永久”与“非永久”划分较之“水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更具合理性,以下对此提出一些看法以求同行斧正。首先,我认为,不能把“进馆”与“不进馆”作为保管期限.道理...
作者 肖华铭
机构地区 宜宾市档案局
出处 《四川档案》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32-32,共1页 Sichua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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