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所研究的对象是客观世界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其特点是高度的抽象性、逻辑的严谨性和应用的广泛性。它所采用的方法是分析到综合、归纳到演绎的一整套逻辑方法。因此,数学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是物质世界的对象和现实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是一个复杂而又高级的心理过程。人的思维方式分为感知动作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抽象思维是对事物间接的、概括的认识,它用抽象的方式进行概括,并用抽象材料进行思维。
出处
《安顺学院学报》
1994年第4期50-55,49,共7页
Journal of Anshu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