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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厅副厅长徐书敬谈国家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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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办法,试行年薪制,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1994年的工作日程。年薪制是指以企业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即年度为单位,确定经营者的基本报酬(基数),并视其经营成果分档浮动发放风险收入的一种工资制度。一、年薪制的提出 1985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对企业经营者的工资收入管理办法多次进行了改进,对于鼓励企业经营者对企业负责,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这些管理办法仍带有很浓的行政决定色彩,不利于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进行管理,容易产生分配的随意性和苦乐不均的弊端。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目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经营者应该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殖。
出处 《山东劳动》 1994年第4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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