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职工个人利益分配与积极性的调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职工是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办好企业的必要条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要靠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是搞好职工的个人利益分配。对于前者,不但没有争议,而且可以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而对于后者,则提到的很少。如何正确利用一定的利益分配形式,从而大大地促进职工个人利益的分配效果,使职工焕发出更大的劳动积极性,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的一个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结合人们的思想实际,正确宣传和把握"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对广大职工还要大力宣传和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就必须重视职工的个人利益,坚持正确的个人利益分配原则。
出处 《山东劳动》 1994年第4期10-1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