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3]76号)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能按期支付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问题比较突出,使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引起部分职工的不满。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发[1993]76号文件的要求,从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展生产入手,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