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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门要肩负起《劳动法》赋予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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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法》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劳动法律,内容丰富,规定具体,针对性强。第一,它根据《宪法》,全面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福利等,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法律上也做了明确规定。第二,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的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劳动标准,有的已经非常明确,有的如最低工资还须由省制定。第三,它规定了有关条款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作者 牛耀宗
机构地区 山东省劳动厅
出处 《山东劳动》 1994年第9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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