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我对3年多来发生在淅川县的45例大要案进行了统计分析:因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的34件,占76%;因绑架、抢劫、强奸的11件,占24%。在家庭内部纠纷中,发生在夫妻之间的15件,占44%;发生在父子之间的4件,占12%;发生在兄弟之间的8件,占24%;发生在妯娌之间的2件,占6%;发生在婆媳之间的1件,占3%;发生在弟媳、叔媳之间的4件,占11%。从这些大要案的发案原因上看都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逐步激化到动刀杀人的。这些案件虽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在当地却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农村社会的治安秩序,因此,决不能等闲视之。分析这34例案件,可以明显看出有以下五种表现:一、无时间性。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4年第6期37-37,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