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的女性普遍在情爱、婚姻及两性关系上较为开放。这体现了那个时代人性并未被全部压抑扼杀。虽然礼教和法律条文要求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自魏晋以来的讲求门第和以财币论婚姻的影响尚在,但女性主动勇敢地追求爱情、自由婚嫁的事,在唐代终究是较其他时代为多的。女子自己恋爱、结合的事不仅在平民中较为常见,就是在上层社会也时有出现,有些父母甚至允许女儿自己择婿。数量众多的颂扬爱情的传奇、诗篇出现在唐代,正是这种社会现实的反映。
出处
《农村农业农民》
1994年第3期46-46,共1页
RURAL AREAS,AGRICULTURE &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