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4岁儿童死亡漏报是目前各地存在的普遍现象。我县1991年常规上报结果,婴儿死亡率仅为7.65‰,1992年为7.8‰。漏报现象严重。1993年8月,按照中英妇幼保健合作项目基础调查要求,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复查了我县10个乡(10万人口)1992年0~4岁儿童死亡情况,抽样乡当年活产947人,婴儿死亡30人,婴儿死亡率31.67‰,证实了漏报的存在。10个乡抽查复核结果见表1。
出处
《浙江预防医学》
1994年第6期35-35,共1页
Zhejiang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